近年来,居民要买房已经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了,那么各地的搬家公司也诞生了许多。在上海天天搬家公司为一家居民的服务中出现了一些纠纷,如搬家公司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将居民的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发生车祸造成财物灭失,或不按时搬家等,这种应该怎样处理,事先我们都用签订的合同。 那么你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呢?下面来说下搬家合同的性质:搬家合同与劳务合同有本质区别。劳务合同一方的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力,即使不完成任务,雇佣也要支付劳动报酬。搬家合同的目的不在于劳务本身,而是搬家任务的完成。即使搬家公司提供了劳务,但如果不能完成搬家任务,仍不能得到搬家的报酬。居民与搬家公司签订的应该是搬家合同后,搬家的方式应由搬家公司自主确定,居民不能随意指手画脚。 有人认为搬家合同不需要原材料的要素不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这个标的一定是承揽人劳动的产物,在市场上不可能大量供应,一般是由承揽人以自己的知识、技术和劳动来满足定作人的要求。而搬家合同正好符合这些特征。这样说,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将居民的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发生车祸造成财物灭失,搬家公司是应该赔偿的。具体赔偿是根据你的东西年代价值等等赔偿。 本文来自:www.021ttbcg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