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
1.要约与要约邀请
上海天天搬家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收到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指项目当事人的一方向另一方就项目合同的某些条款,‘即项目合同的有关交易条件的询问。要约邀请一般都具有试探的性质;了解对方的交易条件和诚意,从而作出是否有与对方继续谈判协商的必要。寄出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二)承诺
承诺也称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接到要约人的要约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按所列条款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与要约一样,既属商业行为,也属法律行为。承诺产生的重要法律后果是交易达成、合同成立。
承诺其有以下规定:
(1)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2)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及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信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4)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1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14)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由于项目合同的特殊性质,一即涉及关系复杂、金额巨大、标的极大等,在项目合同的磋商中,无论是要约邀请、要约.还是承诺或接受,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6)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7)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8)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9)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只裳坚到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10)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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