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天搬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凡是有权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并对运输负有责任的人均可视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如货运代理人、无船承运人等。国际多式联运全过程涉及各种关系人,法律关系非常复杂。一旦确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发货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明确了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其他各关系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货物托运人之间的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的受雇人、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承揽关系;侵权行为关系等。各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尽相同。
(2)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多式联运不仅需要通过两种运输方式而且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运输方式的组成是确定运输是否属多式联运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为了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送业务,则不应视为多式联运。
(3)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的基础上,制订一个货物发运地至目的地全程单一费率并以包干形式一次向货主收取。这种全程单一费率一般包括运输成本(全程各段运输费用的总和)、经营管理费用(如通信、制单以及劳务手续费等)和合理利润。
(4)天天搬场公司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这是区别于国内运输和是否适合国际法规的限制条件。
例如,航空运输长期以来普遍盛行汽车接送货物运输业务,从形式上看已构成航空一汽车组合形态,但这种汽车接送习惯上视同航空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航空运输的延伸,故多式联运公约规定,把这种接送业务排除在多式联运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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