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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标准
    1.员工不得收小费,不损坏东西。
    2.做到准时准点,不得敷衍客户。
    3.物品轻装轻卸,货物搬运到位。
    4.员工搬运中,不得与客户争吵。
    5.搬运拆装完成,合理收取费用。
    6.搬运达到客户满意,客户付款。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区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021-33829065

    ★ 营业时间:早7点至晚10点

    ★ 监督电话:021-60779487

    ★ 总部地址:上海市国货路374号

    ★ 公司网址:www.021ttbcgs.com

    天天搬家物流运输公司的呆账管理办法

    为适应市场和客户营业消长的豁要,由业务代表每年分2次,呈请调整客户的信用限额(第一次为6月30日,第二次为12月21日),经主管核准后转交会计人员善加保管,并填记于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第一条公司为处理呆账,确保公司在法律上的各项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八条分公司收到退票资料后.倘退票支票发票人为客户本人时.则分公司主管应即督促业务代表于一周内收回票款。倘退票支票有背书人时,应即填写支票夕退票通知单,一联送背书人,一联存查,并进行催讨工作。因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分公司主管及业务代表共同负责。
    第九条各分公司催收票款时,在一个月内经催告仍无法达到催收目的,其金额在2万元以上者,应即将该案移送法务室依法追诉。
    第三条“信用限额”系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票据及应收账款总和的最高限。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都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代表及业务主管、会计人员负责,并负所发生倒账的赔偿责任。

    分公司天天搬场公司的主管应视客户营业情况的变化,要求业务代表随时调整各客户的信用限额。若因主管要求业务代表提高某客户信用限额所招致的倒账,其较原来核定为高的部分全数由主管负责赔偿。
    第五条业务代表所收受支票的发票人非客户本人时,应要求客户以店章及签名背书,经分公司主管核阅后缴交出纳。若因疏忽招致损失,则应由业务代表及分公司主管各负1/2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各种票据应按记载日期提示,不得因客户的要求不为或迟延提示。但经分公司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催讨换延票时,原票尽可能留待新票兑现后再返还票主。
    第七条业务代表不得以本人支票或代换其他支票充缴货款,如经发现,除应负责该支票应兑现的责任外,还要以侵占货款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条上海天天搬家公司各分公司应对所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并由业务代表依照其过去半年内的销售实绩及信用的判断拟定信用限额(若为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主管核准转交会计人员善加保管,并填记于该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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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8-21 09:05    来源:未知    查看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