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搬场简介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以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损失。国际保险市场对上述各种风险与损失都有特定的解释。正确理解海运货物承保的范围和各种风险与损失的含义,对合理选择投保险别和正确处理保险索赔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是保险业的专门术语,它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
①自然灾害。所谓自然灾害,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洪水、沉冰、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不是指一般自然力所造成的灾害。
②意外事故。海上意外事故不同于一般的意外事故,它主要是指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失火、沉没、失踪或其他类似事故。
(2)海上损失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与海陆连接的陆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也属海损范围。就货物损失的程度而言,海上损失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部分损失。部分损失是指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上述全部损失的程度。在保险业务中,因损失产生的原因不同,将部分损失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
在海洋运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船方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人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作共同海损分摊。
2.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两种。前者是奇物全部灭失或者完全变质.或者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所有;后者则是指货物发生事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
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一种损失。第二,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根据受益大小按比例共同分摊。
单独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海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而且是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单独海损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损失.它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是:第一,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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