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nner
  • 服务标准
    1.员工不得收小费,不损坏东西。
    2.做到准时准点,不得敷衍客户。
    3.物品轻装轻卸,货物搬运到位。
    4.员工搬运中,不得与客户争吵。
    5.搬运拆装完成,合理收取费用。
    6.搬运达到客户满意,客户付款。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区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021-33829065

    ★ 营业时间:早7点至晚10点

    ★ 监督电话:021-60779487

    ★ 总部地址:上海市国货路374号

    ★ 公司网址:www.021ttbcgs.com

    搬家运输车辆经常被处罚是什么问题?

    为市民提供搬家搬厂搬办公室服务时,深圳搬家公司的货车内均会带几名深圳搬家工人。每一次搬家一般有四个工作人员一起,一名司机和三、四个搬家的工人,如果人去少了遇到高楼层搬家,地下室距离远,货车靠不拢那搬家的时间拉得太长了,一般大的家私家电(比方钢琴、鱼缸、双门冰箱)等就搬不下来了。去客户搬家的时候深圳搬家工人都可以坐在车里面,四个人刚刚好,可是搬到新的地方时搬家工人得让个位置给客户。他们会坐上我们的车照看自己的东西,并要求我们派一个人坐在后面看着货物,客户最担心的就是货物会掉下来或者被碰撞到。可这样一旦被交警发现,肯定得罚款,每次罚款200元。深圳搬家工人一次也就挣个几十多块钱,一旦被逮到就等于白跑了几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罚款了,每次给客户搬家我们深圳搬家工人都很担心,担心这笔生意会不会又白跑了。
    我们都知道交通法规不允许人货混装,但是搬家公司的职业特性让他们很为难,客户要求我们必须这样,交警部门又禁止,我们一直希望能够找一个折中的方法。我们深圳搬家公司也知道货车是不能载人的,但是我们这个职业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有人看着货物。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交警部门能不能考虑到我们的职业特性酌情处理。比如考虑规定搬家货车后载人的数量以及工作人员坐的位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让我们工作人员坐在后面呢?按照目前深圳的交通规则规,客货两用是绝对不允许的,搬家公司屡屡被罚款就是因为搬家的货车后面坐了工作人员。深圳搬家公司本着为客户的物品安全着想说的也是有道理。可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是罚的没错,到底该如何处理这个现象呢?对这样的事情您是如何的观点呢?
     

    | 发布时间2013-09-22 08:57    来源:未知    查看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