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交易活跃,以及政府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加大,使得吉林省长春市搬家市场的生意火暴起来。大大小小的搬家公司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因其存在不规范、缺乏诚信等诸多问题增添着人们的烦恼。。
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他们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的投诉,称搬家公司把高档家具碰坏,搬家工人现场抬价,搬家过程中丢失物品等问题。大部分因缺乏足够证据,很难索赔。
长春市民徐女士放在床头柜里的3000元现金在搬家过程中丢失后,立即找搬家公司的人询问,对方开始支支吾吾,后又一口咬定没看见,徐女士向公关机关报案,但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无法开展查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数人在搬家前都没有与搬家公司签过合同。一搬家公司的老板说:"我开搬家公司10多年了,从没与客户签过合同,工人装车、卸东西、收钱都是一次性买卖。"据了解,搬家公司在操作中很少有主动与客户对财物安全签订合约的,而客户大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签合约太麻烦,自己看好一点就不会出现问题。而在出现物品损坏或丢东西的情况下,客户大都是自认倒霉。
据一位曾在几家搬家公司当过力工的市民透露,现在大部分搬家公司都是"草台班子","一块招牌、一张桌子、一部电话或者干脆什么都没有,打印一些小广告到处张贴,然后就承接业务。"有些搬家公司甚至没有固定的车辆,通常因临时找车而延迟用户搬家时间。多数公司也没有固定的搬运工,更不会对临时用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搬家过程中出现损坏家具事件或"死不认帐",或把问题推给搬家工人,而这些工人都是临时雇用的,根本不受搬家公司制约,况且多数工人也不具备赔偿能力。
一些客户反映,一些搬家公司也专门在价格上做文章。原本讲好了价格,可搬家公司到现场搬到一半,说东西一车装不下,需要再用一辆车,还得加钱。有的搬家工人搬家中途以各种理由索要小费,往往用户图个顺利,就只好掏钱而不去计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