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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标准
    1.员工不得收小费,不损坏东西。
    2.做到准时准点,不得敷衍客户。
    3.物品轻装轻卸,货物搬运到位。
    4.员工搬运中,不得与客户争吵。
    5.搬运拆装完成,合理收取费用。
    6.搬运达到客户满意,客户付款。
    联系方式
    ★ 上海市区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

    ★ 服务热线:021-33829065

    ★ 营业时间:早7点至晚10点

    ★ 监督电话:021-6077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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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网址:www.021ttbcgs.com

    搬家工人搬运冰箱摔坏后紧急逃跑

    12月7日,市民杨女士委托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没想到工人在搬家时将价值3000元的冰箱摔坏了,杨女士找到搬家公司要求赔偿,但对方却不管。对此,律师提醒,市民在搬家前,最好跟搬家公司之间签订相关协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7日上午,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找到一家搬家公司搬家,没想到,工人在搬冰箱时将价值3000元的冰箱摔坏,之后搬家工人开着车就跑了。杨女士找到搬家公司要求赔偿,但对方态度蛮横,说公司车辆已经租出去了,他们概不负责。“在选择了搬家公司后,因为没有签合同,非但没有享受到方便,反而惹来烦恼。”

    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也反映说,他委托一家搬家公司搬家,“由于当时搬运的东西很多,搬完后我和家人也没来得及仔细检查就付了搬家费,直到晚上整理时我们才发现,我爱人新买的首饰不见了,而且衣柜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于是,我找到搬家公司要求其赔偿。但是,搬家公司表示,他们没有现场证据,他们概不负责。”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市民在选择搬家公司的时候,总觉得价格便宜就行,往往忽略搬家公司的资质,等到出了问题,再想对损坏的物品进行索赔,手里又没有维权的依据。

    对此,中银律师事务所的戴中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搬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至今都没有一个行业组织去规范它,自律无从谈起。因此,消费者在搬家前应和搬家公司签订必要的合同,这样既有利于促使他们更加负责地工作,又能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赔偿的依据。戴律师还建议说,正规的搬家公司应该联合起来,起草一份规范的合同文本,让市民更好地接受搬家公司的优质服务,杜绝“黑”搬家公司的出现。

    | 发布时间2013-10-20 12:33    来源:未知    查看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