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线索:日前,哈尔滨市23家物流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由物流企业为货主的货物上保险。一旦货物出现损失或者丢失,保险公司将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
据介绍,这次23家物流公司是通过“保险兼业代理”的形式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投保协议,为货主上保险。简单地说,就是由一家物流公司作为代理,其他的物流公司通过这家物流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这些物流公司出资为货主上保险,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受损或丢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承担货主的全部损失。
记者点评:购买保险是物流企业进行风险转移的最基本手段。然而,我国多数中小物流企业购买保险的情况不容乐观。而一旦货物发生意外,物流公司大都只愿赔付相应的运费给货主,当发生金额较大的货损时,甚至可能发生物流公司 “跑路”的情况,既给货主造成了巨大损失,也让行业的信誉度大大降低。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物流企业单独投保,往往保费少、风险大,保险公司大都不愿受理。如何突破这一现状?
哈尔滨23家物流企业以 “保险兼业代理”的形式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共同出资为货主上保险,并由一家物流企业作为代理的新方式引人关注。这与物流企业单独投保的方式相比,将物流企业自身更多的资源进行整合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扩大了受益企业的范围,也使保险公司操作起来更方便,并增加了对物流企业的 “信任”;全额赔偿的标准,也让货主权益得到了保障。希望这种新方式能在更多的中小型物流企业中推行,增加物流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行业的诚信经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