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市场的业务流程一般为:货主通过中介发布货运需求,货车司机通过中介承接运输业务。看似严密的程序,其实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有市民报料,中介与市场对信息的审核极其不严谨,仅用一张名片,就能冒充货主;随便借用他人的驾驶信息,便可接单运货。至于货物的来路及去向、货主与司机的信息是否真实,都无人过问。
11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无锡市凤翔北路的一家大型物流信息服务中心,只见大厅里满眼皆是手写发布货运和承运车辆信息的写字板。在物流行业,货主和货运司机大都在物流信息服务中心通过中介来联系彼此的业务。在这个物流信息的集散地,货主或司机只要根据这些手写信息,就可以选择各自的业务,双方对信息真假几乎没什么审查。随便走进一家中介公司,记者谎称自己有一批钢材要运,询问中介需要什么手续。“给张名片就行,”公司经理表示,“或留下电话和地址,能找到你就行。”至于货物的来路、货主身份的真假,他并不多过问。而在另一家货运公司,对司机承接业务需要什么手续,中介的回答同样简单:“看看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当然最好是本人的。”言下之意,如果用别人的驾驶信息,也能“通融”。这些驾驶信息的真假,中介同样不多管。
审核如此简单,自然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近期,惠山法院受理了多起物流诈骗案件。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物流行业的这一漏洞,冒用他人或者伪造的身份和车辆信息骗取货物。2010年8月,沈某先谎称自己是车主,通过物流网承接了黄山一家货运公司的线材运货业务。随后,沈某又谎称自己是货主,到另一家物流公司发布了货运信息,骗得货运司机李某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并以此信息骗取了货运公司的信任,获取了提货单传真件。凭单提取了价值17万余元的40.4吨线材后,沈某随即以14.8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法官指出,当前物流市场大多通过物流站介绍空车配货,准入门槛低,车辆和人员流动性大。同时,别有用心者获取信息后,往往使用临时手机号,并通过互联网或者传真往来实施诈骗,不易留下凭证,查证难度大。在审理中,法官还发现,不少货运活动都是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运输费用,但由于事先不需要缴纳保证金、途中没有专人押运,使贪图利益的运输人员接到钢材、润滑油等价值高、销路好的货物后,便以低价出售,赚取黑心钱。
据了解,针对物流行业的这些漏洞,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物流行业规范,确保行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