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相比原标准,新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六轴货车车货总重由原来的55吨降为49吨。这意味着,公路货车运输运费单价将会上调。
分析师称:9月21号起半挂车减吨,总重不得超49吨,理论上运费必定有所上调,原来总重(55T)-车皮(15T)=实际载重(40T),以现在运费200元/吨为例,运费为8000元/车,现在运费总金额不变,实际载重为:总重(49T)-车皮(15T)=实际载重(34T),运费单价为8000元÷34T=235元。长途运输9月21日以后运费成本将比现在高出每吨约35元。
交管运输部门的超限标准,是指车辆及其运载物超过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的限重、限高、限宽、限长的规定,具体的超限标准是依据公路的设计承载技术参数确定的。公安交管部门的超载标准,则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承载能力,也就是说载货不能超过车辆出厂时标记的载货质量,这个数值一般标注在行车本上。目前,两部门在执法时已经统一了标准。
按照即将于9月21日起施行的新标准,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车不得超过25吨,3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27吨;4轴货车不得超过31吨,4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36吨;5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3吨;6轴及6轴以上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同时,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在计算上述数据时,还应遵守下列要求:2轴组按照2个轴计算,3轴组按照3个轴计算;除驱动轴外,2轴组、3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吨,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