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年”。国家重视物流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政策出台和落实,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持续改善。一、物流业发展相关规划集中出台
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各部门、各地方物流业发展相关规划集中出台。
(一) 《“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2011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里面单列一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纲要》指出:“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这是继“十一五”规划后,物流业第二次进入国家五年规划纲要,再次提升了物流业在国家规划层面的产业地位,较为全面地指明了“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此外,《规划纲要》全文共有20多处提及有关发展物流的内容。
(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物流相关规划
2011年,商务部等34个部门联合发布《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商服贸发〔2011〕340号)。列入重点支持的领域达30个,其中7个属于交通物流类领域。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交规划发〔2011〕191号)。规划明确提出“促进现代物流发展”。要求依托货运枢纽发展现代物流、支持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大力发展农村物流。铁道部出台《铁路“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规划设计了全国、区域、地区三级铁路物流节点网络。民用航空局发布了《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要积极发展货邮运输。工信部发布《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重点支持物联网在工业、农业、流通业等领域的应用示范,以及智能物流、智能交通等的建设。国家邮政局发布《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快递服务“十二五”规划》,提出深化邮政主业改革,鼓励快递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供销总社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商贸物流发展专项规划》 (商商贸发〔2011〕67号),明确了商贸物流属产业物流,确定了9项重点工作内容。
(三)多地政府出台物流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有天津市、河北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十多个省市区,以及青岛市、深圳市、宁波市、福州市等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出台了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地结合地方经济运行情况和物流发展特点,注重地方物流体系建设,强化区域物流空间布局,培育物流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出了实质性的配套政策措施。
二、 “物流国九条”等相关政策相继出台
2011年6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1〕38号)印发,被业内称为“物流国九条”,涉及税收、土地、交通、管理体制、资源整合、技术创新与应用、资金投入、农产品物流、组织协调等九大问题。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办函〔2011〕162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意见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把(国办发〔2011〕38号)文细化为47项具体工作,落实到31个部门和单位。
(一)税收政策开始调整
一是税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2011年,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组织推荐、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批准,第七批、341家物流企业纳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到2011年底,试点企业总数已达934家。按照“物流国九条”要求,第八批试点企业入选条件有所放宽,上一年营业税及其附加实际缴纳额最低限由100万元调整到50万元。 |